坚持德才兼备,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在测评、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。
选聘条件、岗位、人数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、学历学位、专业或技能条件;
2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3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(二)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
2020年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名,其中博士3人、硕士2人。具体要求详见《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》(附件)。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《授予博士、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、专业目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(试行)》等设置。
此外,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。
选聘范围
博士毕业生,口腔修复专业(牙合)学方向、牙周专业等紧缺专业的硕士毕业生。
选聘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电子邮箱报名,应聘人员填写《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2)连同本人简历以“姓名+学历+专业”(例如:张三+博士+口腔医学专业)命名后一并发至ydkqyyrsc@126.com,报名截止日期为:2020年12月21日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取消选聘资格。
(二)测评考核
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组成评委会,采取面试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、学习工作经历、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,并报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。
(三)体检、考察、公示
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统一组织,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
体检合格的,由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。考察、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人选资格。
经体检、考察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进行公示,公示期7个工作日。
(四)聘用
对公示期无异议的,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,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政策咨询电话:0311-86266643(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)
其他事项
本公告由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联系人:刘老师修老师
联系电话:0311-862666430311-86266999
相关附件下载:000b3n
附件:
附件1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
附件2 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
原标题:河北医科大学口腔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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